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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松雅校区学生行为准则(试行)

2017-05-19  

 

经松雅校区管委会会议决定,现制定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松雅校区学生行为准则(试行),请全体同学认真学习、共同遵守,共创文明校园。

第一部分  爱心篇

第一条  爱国爱党,政治合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第二条  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培养和树立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坚持集体主义原则,反对个人主义,反对损人利已行为。积极参加学院、专业系和班团开展的各项有益活动。

第三条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尊师重教,守时践诺,见到老师,主动问好,言谈举止文雅得体;同学间友好相处,互相帮助,豁达宽容。

第四条  知行合一,懂得感恩。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保持与父母密切联系,加强情感沟通。生活俭朴,杜绝浪费,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第五条  自尊自爱,人格健全。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尊自爱,身心健康。增强法制意识、规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不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专心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

第二部分 行为准则篇

第六条  自觉维护校园稳定。不参与任何有损学院荣誉,危害校园稳定,干扰教学与生活秩序的活动;严禁乱发表、宣传各种不利于稳定和团结的广告、海报、言论和文字。

第七条  自觉遵守校区秩序。有序出入校门、教学区、生活区;严禁乱扔垃圾;自觉排队,不准拥挤穿插,文明就餐、安全乘坐电梯;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酗酒、偷盗等。

第八条  珍惜保护公共财产。注意节水节电,不准损毁强电、弱电、水网、消防、监控、电梯、楼道等装置设备;不攀折花木,不践踏草坪;不在课桌、黑板、墙壁等处乱刻、乱写、乱画;桌、椅、家具、窗帘等设施摆放有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和作他用。

第九条  遵守教学管理规定。弘扬工匠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动手能力;尊重老师,听从调配;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不带食品进教学楼、教室、图书馆等。

第十条  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水、电设备及公寓、教学、生活设施;严禁进入施工场地;严禁高空抛物;不私自下江、河、湖游泳;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校区内除指定吸烟点外,不准吸烟;不私自外出,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第十一条  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保护好公寓内公共设施;高压消防水管禁止吊、拉及悬挂衣服等;严禁在宿舍内售卖货品;严禁在窗外晾晒衣物;按时归寝、作息,不从事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的活动;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严禁将管制刀具、毒品、易燃易爆品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回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烧酒精炉;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烙铁、电热水器等电热设备;严禁私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洗衣机或拆装宿舍设备。

第十二条  遵守网络管理规定。严禁观看、收听、传播反动信息;不上黄色网站,不看黄色的书刊和音像制品,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严禁参与网络借贷;不在网上公开个人资料,不随意约见网友,不参加无益身心健康的网络活动。

第十三条  注重个人文明细节。衣着整洁大方,不穿背心、拖鞋、打赤膊到教室、图书馆及其它公共场所;文明交友,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端庄大方,严禁男女生擅自互窜宿舍,严禁留宿异性;观看比赛、观摩演出要做文明观众,未经允许,不提前离开会场。

第三部分  管理服务篇

第十四条  设备故障,及时报告。校区内凡各类公共设施设备(包括建筑物、水电气设备、教具家装等)出现故障,必须严格履行报告维修制度,严禁学生私自拆装维修。学院成立“松雅校区试运行协调应急小组”,设施设备故障报备设点在一号公寓楼一楼试运行应急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15084786979(胡)。

第十五条  精准服务,确保平安。松雅校区对接学生需求主要有如下服务区:

1、保卫处,主要对接学生校园治安、大门出入管理、学生户籍管理等,地点:西大门警务室,联系电话:18608416832(刘)。

2、学生工作处,主要对接学生日常事务管理,下设(1)综合事务部、学籍部、资助部,地点:美术楼一楼学工办,电话:13739083248(曹)、18711170842(孙);(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寓部、团委、档案室、武装办,地点:一号学生公寓一楼101102103104110111,心理咨询电话:15116256225(卢);公寓部电话:13237420079(严)。

3、总务处,主要对接学生后勤服务管理,下设(1)综合事务部(含医保),地点:美术楼一楼综合办,电话:13077382456(韩);(2)医务室,地点:一号学生公寓一楼106107,电话:13469040460(彭)、13574802602(黎)。

4、教务处、基础教学部,主要对接学生教学管理服务,地点:文化楼三楼教务办,电话:13787277618(周)。

5、财务处,主要对接学生缴费项目,地点:美术系一楼服务中心,电话:15200818639(骆)。

6、美术系,具体对接美术系学生,地点:美术楼201,电话:13687358895(邹);

   社文系,具体对接社文系学生,地点:文化楼510,电话:13875800165(蒋);

   影视系,具体对接影视系学生,地点:文化楼406,电话:15116300519(许)。

 

 

 

校园电梯安全使用须知

为确保电梯乘客的人身安全和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校园电梯运行实行强制性监管,请遵照以下规定:

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带腐蚀性的危险品、宠物等和其他法律明令禁止的物品乘坐电梯。

二、在电梯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推扯蹦跳。

三、严禁在轿门和层门之间逗留或依靠在电梯的轿门和层门上。

四、严禁撞击、踢打、撬动或以其它方式企图打开电梯的轿门和层门。

五、严禁超载超员使用电梯。

六、在电梯关门时,不准直接用手或身体阻碍门的运行。

七、无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人员,儿童、老人及行动不便者和身体不适者应由其他人员陪同下乘坐电梯。

八、严禁乘用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九、遇火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时,严禁使用电梯。

十、当遇到电梯突然停运情况时:(1)保持冷静,轿厢内有自然通风口;(2)使用电梯内紧急通话装置或其它通讯工具与物业管理处或维保单位取得联系;(3)严禁强行打开电梯门,等候专业人员救援。

十一、公寓电梯试运行期间,只停靠7-11楼,请提前选择线路。

十二、各维保联系电话:

物业管理电话:13237420079

维保人员电话:13307480749

保 卫 处电话:18608416832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松雅校区

                                            二〇一六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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