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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松雅校区学生安全文明责任状

2017-05-19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松雅校区学生安全文明意识,规范学生安全文明行为,倡导新校区、新理念、新规矩、新形象,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松雅校区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现制定并与全体学生签订《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松雅校区学生安全文明责任状》。

一、严禁发表、传播各种不利于国家、社会和校园稳定、团结的言论、视频和文字。

二、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非法组织、集会和一切非法活动。

三、严禁在校园内乱写乱划、乱扔垃圾及踩踏草地、攀折花木。

四、严禁窗外置放物品及高空抛物。

五、严禁随意碰触水电气管道与开关、私拉乱接电源及私自拆、装设施设备。

六、严禁在公寓内售卖货物及携带流汁食物、盒饭等进入公寓,携带食品进入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

七、严禁不文明乘坐电梯以及在电梯内拥挤蹦跳、扔吐杂物。

八、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和在校园内非指定吸烟点吸烟。

九、严禁不经斑马线横过黄兴大道等车行马路以及乘坐摩的、黑车及其他不安全交通工具。

十、严禁不经批准私自外出、不按时归寝及不经安全通道进入地下室与楼顶。

十一、严禁吊、拉公寓内高压消防水管和在水、电、气管道上悬挂物品。

十二、严禁在公寓内使用“三无”产品和违规电器。

十三、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

十四、严禁翻越窗户、围栏、楼门外出或进入施工现场。

十五、严禁参与非法网络借贷、涉黄涉赌涉毒活动及非法拘禁他人、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十六、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或从事其他明令禁止的危险性活动。

以上“十六条严禁” 责任状签订后,要求校区内全体学生严格遵守。

学生签字:                       学生工作处(签章):

身份证号:      

                                        日期:201695

上一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松雅校区学生行为准则(试行) 下一条:关于印发《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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