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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 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0-12-16  

专业系,相关部门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二)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四)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一次以上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院级奖励。

 3.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辅导员助理等职务。

 4.在抗击疫情期间做出贡献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5.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专业系及相关部门择优推荐。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

  2.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二、推荐名额

  各专业系推荐“优秀毕业生”名额控制在本专业系毕业生总数的8%以内。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校名额的2%。

  在校生(含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各专业系结合本通知要求和本系实际开展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专业系考察。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专业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院推荐,并公示。

(三)公示。学院全面审核各专业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不少于3天。

(四)学院审定。学院党政会以对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学院授予“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或“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评审表原件存入个人档案。

  五、评选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专业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二)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各专业系责任人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

(三)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四)请各专业系于2020年12月29日前将《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关于报送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见附件4),各一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专业系责任人签字),送至学工处1020室,并将附件3的EXCEL版和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Word版样表见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专业系+优秀毕业生推荐”。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评选需要的佐证材料,只交复印件(加盖专业系公章,标明原件已核),附在推荐表的后面。注:学生材料请按汇总表中(附件3、附件5)的顺序分别、依次放好,每个学生的申报表电子版也请按汇总表中的顺序打包发送。

(六)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院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院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考虑到名额有限,一旦推荐至学院,经学院审核不合格的名单,将取消评选资格,不予增补,故请勿推荐无法正常毕业(包括自主延长学业)的学生。

(七)请每个专业系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黄卉娟,电话:18673031712,电子邮箱244502779@qq.com

附件:

1.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关于报送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样式)

5.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样表)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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