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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定2020-2021学年度中职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0-09-28  

各专业系:

       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本年度我院中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即日起正式展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的对象为我院中职一、二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19级、2020级)。

       二、评定所需材料

       1、(1)学生本人提交:《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项目申请表》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户口复印件(户主首页及学生本人页)一份、一寸照一张、银行卡(建设银行资助卡)复印件一份。

           (2)各专业系提交:《2020-2021学年度中职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一份(附件1)。

        2、申请表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但“申请人签名栏”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字迹要求工整、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3、申请理由不能一句话带过,字数不少于100字。

       三、具体要求

       1、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和定和《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中专层次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与发放办法》进行,请各系各班认真审核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建档立卡户等七类学生必须做到一个不落(建档立卡等七类学生如放弃申报国家助学金的,须学生本人写放弃报告)。

       2、各专业系可采取“先老生,后新生”的方法进行分批评定。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7:00前,电子版发至邮箱244502779@qq.com;纸质版需系部盖章、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手写签名,报送至博艺楼1021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2020-2021学年度中职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XX系)》


上一条:关于开展评定2020年长沙户籍免学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学生奖助学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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