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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3-12  

各专业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资金发放的工作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准受助学生名单。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将于本周六(3月14日)前发给各系资助干事,请各系认真核对原受助学生名单,确认无误后于3月18日17:00前提交给学工处皮德慧老师。

         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因疫情影响,部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本人或直属亲属感染新冠肺炎的学生,经济上的困难可能更大。各专业系要按照《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30 号)和《关于抗击新型肺炎疫情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20〕24 号)要求,在全面摸底基础上,做好春季学期资助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对于因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优先纳入国家资助范围;分档资助的,应优先保障他们享受最高档次资助。一般困难家庭学生如国家资助政策无法解决的,先将名单统计汇总到学工处,通过校内关爱基金、特困助学金等途径再予以解决,确保应助尽助。

        三、本次助学金发放将于3月底前按通知规定精准发放到位,4月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通报春季学期助学资金发放进度。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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