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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2017-05-22  

为了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开展,开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新格局,激励先进,总结经验,全面带动我院各级团组织开拓进取、争创佳绩,充分发挥各级团组织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坚持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团员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积极开展学雷锋等社会实践活动,并在上述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2)组织建设好。团支部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合作,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好,团员证保管使用好,团费交纳人数齐、无拖欠。团干部以身作则,帮助团员青年发挥模范作用。

(3)带动团员学习好。支部团员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有良好学风,考试无作弊现象。

(4)团员道德风尚好。支部团员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关心集体,团结友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

(5)完成任务好。能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系团总支负责推荐1-2个符合条件的支部,按评选条件详细写出一份工作总结报所在系党总支审议。

2、院团委再根据该支部工作情况和系党总支意见,按照不超过全校团支部总数的20%的比例,从中评选出成绩突出的支部。

三、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院团委,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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