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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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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长辅导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4-04-19  

湘艺职院学[2024]14号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湖南省教育厅《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学校印发的《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心理育人工作体系,推进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品牌化,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报经学校党委会审议批准,决定开展学院成长辅导室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一)重在建设。在不断完善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成长辅导室特色和心理育人工作品牌建设。

(二)充分运用。利用成长辅导室工作阵地,结合各学院专业特色、学生特点、教师特长等,持续深入的开展丰富多样、具有鲜明特色的心理育人活动。

(三)注重实效。成长辅导室工作以“发展性辅导”与“成长性活动”为主。各学院要围绕“全员心理育人”和“朋辈心理互助”理念和要求等进行工作谋划和实施。

二、创建目标

各学院应设立独立、专用的场所作为成长辅导室,并依托成长辅导室,宣传科普心理健康知识,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面向辅导员、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心理组织成员等队伍的专题培训、学习,关注重点学生群体并开展好谈心谈话、心理辅导,通过“学院-班级-宿舍”三级工作网络做好心理危机的预防与干预,实施分类辅导、精准辅导,构建良好的心理育人氛围,不断提升学生心理素养。

三、创建规范

(一)工作体制

各学院应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学院党支部书记负责,统筹全院学生心理育人工作。成长辅导室作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中的重要一环,是学院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开展心理育人和成长成才工作的主要平台,由各学院自行设置。辅导室实行双重管理,在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组领导下,接受学生工作部的业务指导与考核。

(二)组成人员

成长辅导室成员主要由各学院分管领导、辅导员、心理组织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组成。辅导室主任一般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各学院负责心理的辅导员担任,具体负责成长辅导室日常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长辅导室的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到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并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心理育人工作体系,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各学院应加大成长辅导室创建的宣传、推广,调动学生工作干部、专业教师、学生朋辈等力量参与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来,逐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育人的工作机制,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格局。

(三)各学院应面向全院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不断创新、丰富活动形式,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品牌,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四)各学院应按照《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成长辅导室创建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推进创建工作,学校将在每年底开展创建验收并将验收情况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

请各学院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党支部公章)送至博艺楼1021室黄卉娟。

附件:

附件1: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成长辅导室创建标准(试行)

附件2: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成长辅导室创建项目计划书



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6日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成长辅导室建设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建设标

1、机制建设

1.1管理制度

1、成长辅导室建设纳入院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

2、成长辅导室的建设由院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人负责,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负责日常运行

3、有完善的辅导室管理制度,包括辅导室管理细则、辅导老师工作职责等

1.2经费投入

每学期有一定的经费投入

2、队伍建设

2.1辅导老师

1、建立以辅导员为骨干,专业教师等为补充的辅导队伍

2、辅导队伍每学期案例讨论会不少于4

3、辅导队伍每学期开展专业培训不少于1

4、配备一名心理辅导员,必须具有心理学(教育学)背景或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2.2朋辈辅导队伍

1、建立以院系学生会朋辈心理工作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为主,其他学生自愿加入的朋辈辅导队伍

2、定期开展相关培训

3.条件建设

3.1场地

1、在学生工作办公室附近

2、总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3、室内环境色调温和、舒适、自然、和谐

3.2功能区

1、接待区,配有接待座椅、电话等

2、辅导区有必备的、质地柔软舒适辅导椅

3、成长辅导老师介绍以及其他宣传资料

4、配有电脑等其他所需设备

4.日常运行

4.1辅导管理

1、有学期辅导工作计划与总结

2、提供个体辅导、小组(团体)辅导等基本辅导方式

3、辅导档案记录详实

4.2辅导内容

1、思想提升辅导

2、学业发展辅导

3、生活适应辅导

4、职业规划辅导

5、危机应对辅导

6、对特殊群体的辅导

4.3辅导效果

1、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成长辅导室,学生知晓度达60%以上

2、辅导对象对辅导效果比较满意

5.特色工作

根据学院实际开展特色工作

特色鲜明,有针对性、普及性

 

附件2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成长辅导建设项目计划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辅导室名称


辅导室地点


建设面积

平方

建设

基础

(包含已具备的基础和条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300字之内)

 

 

 

 

 

 

 

 

 

 

 

 

 

 

 

 

 

 

 

 

 

 


建设

方案

(辅导室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工作设计、特色品牌、预期成果等,可附页)

 

 

学院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学校

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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