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是在校党委及行政领导下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学生科、校团委、武装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和公寓管理中心六个服务窗口,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校党委、行政各项指示精神,积极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有针对性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四、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
五、负责组织、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和文明建设,配合后勤管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各项管理工作。
七、负责学生的奖、勤、贷、助、补、免工作。
八、预防和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及时调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九、负责学生心理素质提升、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十、负责学校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开展各项培训学习和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检查、考评各二级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及服务工作的开展。
十二、负责各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事务教育与管理等相关课题的申报工作。
十三、完善“易班”发展指导中心,做好学校易班发展中心工作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