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公示
日期:2024-03-29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湖南省教育厅: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文件精神,经核查,获评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4名学生出现学籍异动。按照相关规定,停止发放该生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现拟转评4名学生申报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推荐,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生工作部审核,于3月29日至4月3日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现就2024年春季助学金转评公示情况说明如下:

文妍心,戏剧学院20级花鼓表演班学生,已休学,其在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得的三等助学金剩余1100元,拟转评戏剧学院23级戏曲音乐高职班学生刘咸池。

沈若熙,设计艺术学院22广告艺术设计3班学生,已休学,其在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得的三等助学金剩余1100元,拟转评设计艺术学院22级广告艺术设计3班卿意同学。

文旭芝,设计艺术学院23环境艺术设计班学生,已休学,其在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得的一等助学金剩余2200元,拟转评设计艺术学院23广告班康涵同学。

彭佳怡,数字产业学院23编导1班,已休学,其在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得的一等助学金剩余2200元,拟转评数字产业学院23编导1班张蓉同学。

特此报告。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