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1〕348 号)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
2.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4.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参评省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 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 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6.参评院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一次或一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辅导员助理等职务。
(4) 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专业系及相关部门择优推荐。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
2.未达到毕业要求者。
二、推荐名额
各专业系推荐“湖南省优秀毕业生”控制在本专业系高职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其中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本系推荐名额的 90%。
各专业系推荐“学院优秀毕业生”控制在本专业系高职毕业生总数的8%以内。
各专业系优秀毕业生指标如下:
专业系 |
高职毕业 生人数 |
省级 优秀毕业生 |
院级 优秀毕业生 |
戏剧系 |
263 |
9 |
19 |
音乐系 |
335 |
12 |
24 |
舞蹈系 |
258 |
9 |
19 |
美术系 |
544 |
20 |
39 |
影视系 |
762 |
27 |
55 |
文旅系 |
449 |
16 |
32 |
合计 |
2611 |
93 |
188 |
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符合条件即可申报,最终报送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评选,择优选送湖南省教育厅。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 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 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 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 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各专业系结合本通知要求和本系实际,开展专业系优秀毕业生评选并向学院推荐,产生院级优秀毕业生,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须在院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部考察。专业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工处推荐。
3.学院推荐。学工处全面审核各专业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
4.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由学院授予“2022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或“2022届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院优先推荐给优质用人单位,评审表原件存入个人档案。
五、评选要求
1.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高校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各专业系责任人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请各专业系于2021年1月8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3)、《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见附件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5)、《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7)、《关于报送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见附件8)各一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专业系责任人签字)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博艺楼1021室,并将附件3、附件7的excel电子版发送至黄卉娟老师:244502779@qq.com。
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6)各一份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专业系责任人签字)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博艺楼1018室。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
5.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7.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8.关于报送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