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根据《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条例》,2021年湖南艺术职业学院贫困学生院级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即日起正式展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条件
1、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贫困生(含高职生、中职生)。
2、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规守纪、生活简朴、品学兼优、群众公认。
3、上年学业成绩原则上无不及格和缺考情况。
4、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原则上无不及格和缺考现象;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下列情况的学生可优先评定;
五类重点保障人群(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儿童、孤儿、残疾学生) ;烈士子女;父母残疾或伤亡,单亲贫困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评定所需材料
1、评定院级助学金所需要的材料为:申请表一份(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份(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银行卡复印件一份(高职学生上交交通银行卡复印件;中职学生上交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2、申请表必须用蓝色或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求工整、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可打印)。
3、申请理由不能一句话带过,要说清楚情况,字数不少于100字,可另附纸。
三、经费安排及资助标准
1、按照本年度学院助学金总预算金额按学院“贫困学生专项资助金额”的50%进行支出。具体指标分配见附件1。
2、院级一等助学金资助额为3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资助额为2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资助额为1000元/年/人。
四、时间及具体要求
1、各系各班级接到通知后即开展自评,评定时请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在系部公示五个工作日。
2、各系各班认真审核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尤其是几个重要信息不能出现任何误差(例如学生成绩、有无处分等问题)。
3、各系于2021年4月9日下班前将《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贫困学生院级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院级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附件5)的纸质档加盖系部公章和学生申报纸质材料一起交至博艺楼1021办公室黄卉娟老师,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2020年秋季学期评选过国家助学金的贫困学生不用再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
4、评定结果将公示于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官网。
特此通知。
附件:1、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贫困学生院级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贫困学生院级助学金申请表
3、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院级助学金(中职)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5、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院级助学金(高职)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