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发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0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专业系: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7号)精神,即日起开始进行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本次国家助学金按照高职学生一等2200元/学期/人、高职学生二等1650元/学期/人、高职学生三等1100元/学期/人、中职学生1000元/学期/人等四个标准层次进行发放

现将2020-2021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发至各专业系资助干事,若出现休学、退学等异动情况转评其他学生的请于3月12日17:00前报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过期不报视为无误。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