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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转评名单的 公 示

2021-03-19  

        根据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7号)文件精神,经核查,获评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的1名学生出现学籍异动,按照相关规定,停止发放该生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推荐,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拟转评1名学生申报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现对拟转评学生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3月19-3月25日),在此期间如对以下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与学工处、纪检监察室联系:

学工处:86203220、88882303

纪检监察室:88851186

 名单:

刘  萍,文化旅游系,19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班。


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8日


上一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召开全省普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1年贫困学生院级助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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